位置: ROR体育 > 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一把手”出庭应诉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4-01

  “一把手”出庭应诉助力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伊始,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确部署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对标对表中央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使命任务,是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行动纲领。铁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扛起司法责任,通过环境公益诉讼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到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

  2011年至2012年,柯某等人在位于大冶市汪仁镇的从干水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房屋,柯某建设房屋未办理用地、施工建设手续。2013年,柯某以该房屋为经营地点注册某生态农庄并开始营业。后将房屋出租给寇某,寇某承租后经营农家乐餐饮服务,2019年寇某又转租给方某经营。

  2020年12月22日,区农业农村局向该餐饮店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建房开设农家乐的违法行为,听候处理,并于同日送达。但截至2021年4月ror体育的官方网站,该农厨仍在经营。

  该局虽已督促汪仁镇关停了生态农庄,拆除相关经营设施设备,但截至目前水映农厨停业,违建房屋空置,保持建成状态。因区农业农村局发现违法行为后仅书面责令整改,停止餐饮经营行为,但未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或补救水库大坝被侵占和危害行洪安全的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遂以诉称理由向本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区农业农村局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仅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未作进一步的处理。在收到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建议后,主观上虽对案涉违法行为给予重视,会同汪仁镇政府对生态农庄进行了关停,但未督促违法行为人采取整改补救措施消除违法侵占大坝行为对大坝行洪产生的负面安全隐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因此,本院认定被告区农业农村局客观上未能全面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水库大坝安全,直接关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行政机关均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职。被告应当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法定监督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故依法判决区农业农村局对柯某等人未经批准侵占从干水库大坝建设房屋危害行洪安全的行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该案中,区农业农村局“一把手”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就水库大坝安全隐患的后续处理发表了意见,表示后期会对现有从干水库的水库大坝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再次发生管理疏忽。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体现了负责人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态度和决心。近年来,铁山法院坚决扛起司法责任,从末端处理环节发现前段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与行政机关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以问题为导向,助力提升全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真正实现“审好一件行政案件,规范一类执法行为”的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