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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治理整治实施方案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3-19

  县城**位于组团城市主中心,是城市的“绿色肺叶”,也是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两处大足石刻所在地之一。为保护珍贵的石刻和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市民绿色家园,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市政府**府发〔2006〕7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农家乐治理整治实施方案: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抓好**范围内的农家乐治理工作,为**石刻保护创造良好环境,成为市民健身休闲、旅游观光的向往地,提升重庆直辖市“窗口”和“门户”新形象。

  县城**农家乐整治范围为**公路沿线及《重庆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特级、一、二、保护区范围。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规范、整治**公路沿线及保护区内农家乐,通过对**农家乐整治的实施,将**打造成为环境优美、自然生态良好、人们休闲观光的城市公园。

  按照行政管辖区域,由龙岗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所辖**的农家乐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别进行清理登记,主要调查了解建、构筑物的性质、所处的位置、产权所有单位或户主姓名、职业、家庭人口、房屋结构、面积,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及面积,违法建设情况,以及对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依法拆除**公路沿线及**保护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2008年11月1日—2009年1月31日)

  根据龙岗街道办事处调查摸底的违法建设情况,由县建委按照法定程序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对超期仍未拆除的建ror体育的官方网站、构筑物,由县建委会同龙岗办事处、公安局、市政园林局()、博物馆、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拆。

  **农家乐整治是我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加强**农家乐整治工作的领导,实现既定目标,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胡华超任组长,县政府办李正剑、县建委颜强、县公安局王勇、县国土房管局童强、县市政园林局杨武胜、县卫生局席家庄、县环保局白德模、县旅游局赵小青、县博物馆黎方银、县地税局赵子冰、县工商局李寿中、龙岗街道办事处唐生彬为成员的**保护和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重大问题决策,协调处理各方矛盾,组织实施整治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委,由颜强兼任主任,陈隆中、王勇、姜永奎、赵小青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安排人员组成整治行动组。

  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先行。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农家乐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农家乐整治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营造党员干部带头,群众自觉参与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房屋搬迁和环境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公开整治方案,报道整治成果,使**农家乐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工作的平稳、扎实、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将**农家乐整治作为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一把手”工程,进行严格考核。办事处和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农家乐整治实绩考核制度,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项项到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靠前指挥,工作前移,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